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醴陵市一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罚26万-环球精选

来源: 乡镇企业导报 时间: 2023-01-16 09:24:48


(资料图)

近日,未组织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,醴陵市一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罚26万。醴陵市一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,成立于2021年,位于湖南省株洲市,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。企业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,超过了12%的湖南省同行,实缴资本10万人民币。该公司《大唐华银醴陵明月分散式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》于2021年11月9日取得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批复,主体工程包含明月风电场110KV升压站送出线路,将丹线改造及配套通信工程:项目线路全长16.031KM,全线杆塔数量为49基;公司总控制室电脑显示,110KV送出线路。该项目于2022年1月完成建设,并于2022年1月开始受电送电运营,至今未组织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。

图片来源:信用中国(湖南)官网

根据以上图片来看,该公司违法了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第十九条第一款;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,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,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;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,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。根据,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,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、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,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,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,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;逾期不改正的,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;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,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;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,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,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,责令关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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